泰祥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烈)
公告时间:2025-03-28 21:29:50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沈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在 2024 年度的工作中,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的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沈烈,男,公司独立董事,1961年出生,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教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2006年至今,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从事财务与会计、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任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内部控制研究所所长;2001年至今,任湖北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2006年至今,任湖北总会计师协会理事;2020年至今,任湖北省审计学会副会长;2010年10月至2013年9月,任三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9月至2019年5月,任湖北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2月至2021年12月,任武汉亿童文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5月至2023年11月,任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3月至今,任泰祥股份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2025年1月,担任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6月至今,担任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8 次,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1
次,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会议,并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以谨慎、客观的态度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力,提出合理建议。因为公司在 2024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审阅相关议案后所提出的相关疑问或意见均得到积极回应和合理合法解释,所以本人对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投反对和弃权票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 年公司召开战略委员会 2 次、提名委员会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审计委员会 7 次。本人担任其中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履职了如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根据《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努力利用专业知识充分发挥审核与监督作用。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对中期和年度财务报表、财务决算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相关会议均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召开。在召开的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中,包括 2 次就年报及内部控制审计而与管理层及审计中介机构专门召开的沟通会,确保了相关工作组织、领导与有序推进,控制了公司的编报及披露风险。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及《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高管的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2 次会议,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考评,并对公司薪酬情况、绩效管理、奖金发放等计划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召开了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对其合法合规性、某些细节内容进行了质询与完善,发挥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有的职能作用。
(四)审议的议案及发表的意见类型情况
2024 年,本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具体议案并发表的具体意见类型情况如下:
会议时 会议届次 审议的议案 发表的意见类型
间
第三届董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
2024 年 事会第二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
1 月 29 十七次会 3、《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
日 议
4、《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
2024 年 第三届董
4 月 1 事会第二 《关于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 同意
日 十八次会 案》
议
1、《关于<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2、《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3、《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
的议案》
2024 年 第三届董 4、《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4 月 22 事会第二 5、《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
日 十九次会
议 6、《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同意
议案》
7、《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8、《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和 2024 同意
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10、《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同意
1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同意
事候选人的议案》
1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候选人的议案》
13、《关于评估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议案》 同意
14、《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
2024 年 第三届董
4 月 26 事会第三 《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
日 十次会议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
2024 年 第四届董 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
5 月 13 事会第一 4、《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
日 次会议 5、《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
6、《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
7、《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
2024 年 第四届董 1、《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8 月 9 事会第二 2、《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同意
日 次会议 告>的议案》
2024 年 第四届董
10 月 28 事会第三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
日 次会议
2024 年 第四届董
12 月 23 事会第四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日 次会议
(五)与内审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审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公司内审部工作开展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审计过程、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和交流,重点关注公司在收入确认、资产减值测试与计提等重点事项会计处理的合理合规性。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通过到公司(2024 年 4 月 20 日至 21 日)现场参观调研,
并通过与管理层进行座谈、听取管理层汇报公司经营情况,了解了公司的发展战略,市场开拓情况,对子公司未来的规划等;并审阅了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审计底稿,对公司财务运作、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同时运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管理、业务发展构想献计献策,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和了解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