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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盛新能: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雅娟)

公告时间:2025-03-28 21:19:43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及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经自查,本人确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有关个人具体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详见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相关说明。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和股东会出席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董事会 10 次,股东会 4 次。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出席的情况。于董事会会议上,本人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对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2024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会的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次数
加会议
10 10 0 0 否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合规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审计
(或审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出席所任职的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对于提交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与公司高管、业务部门人员、会计师事务所等各方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或提出建议。
2024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类别 报告期内召开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合规委员会 2 2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0
审计(或审核)委员会 5 5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3 0
(三)对重大事项进行监督审核及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1、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待遇符合公司相关薪酬政策及考核评价标准,同意公司 2023 年年报披露的董事、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2、审核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公司披露了关于签订股权托管协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关于与关联方签署项目人员培训和包投产技术服务合同、关于增资并购江苏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关联交易事项。
本人严格按照上交所上市规则、联交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了相关议案材料。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一般业务且按正常商务条款进行,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原则,并已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合同相关条款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
3、审核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董事会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具有证券从业的资格,具备必需
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有关聘任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以及《2024 年第一季
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上述报告的编制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对应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期内,根据内控基本规范和外部监管的各项要求,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了该计划的可行性,监督指导公司审计部门严格执行内审工作计划。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年报审计工作保持沟通,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间内提交审计报告。
经审阅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符
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报告期,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相应的内控管理制度,现行内部控制体系整体运行良好,实际执行过程中不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能够有效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5、审核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秉持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展开深入研究。经核查,此次修订紧密贴合公司实际状况,充分考量公司业务发展、治理结构优化等现实需求,相应条款调整精准恰当。同时,修订内容严格对标中国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了公司章程的合规性与时效性。
6、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
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审计前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累计为 15 天。主要通过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
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定期获取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通、实地考察公司生产线等方式履行工作职责。
(六)其他履职情况
公司极为重视对独立董事履职的支撑服务,积极为本人履行职责创造必要条件,不仅配备了齐全的工作设施与得力的人员支持,还精心组织本人参加资本市场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监管要求以及独董履职规范等各类培训,通过多种渠道及时传递监管政策变化与行业最新动态,助力本人更出色地履职尽责。在整个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充分尊重本人独立行使职权,不存在任何形式的不当干预。另外,公司建立健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制度,在报告期内,已为本人及全体董监高购置责任险,有效降低了独立董事正常履职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潜在风险 。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本人对公司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基于独立、
客观、公正、谨慎的立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营和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雅娟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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