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装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8 19:38:43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等进行全面监督,有效提升监督效能,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 8 次会议,审议了 18 项议案,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二)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2024 年 7 月 2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五)2024 年 8 月 8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六)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七)2024 年 11 月 11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落实公司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的议案。
(八)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与核查,形成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积极了解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全面掌握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2024年度,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了解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全面掌握公司经营情况,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严格监督,对重要事项进行全程监督,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监事会认为,2024 年度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维护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诚信勤勉,尽职尽责,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事项,在履行公司职责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的各项管理决策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和完善、重点环节的控制等方面的内容作了详细的说明,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未有异议。
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三)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和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及内控机制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出具的 2024 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切实督促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重视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督促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公平披露,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未发生信息披露不及时、更正的情况。公司对内幕信息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在定期报告、重大事项披露等敏感期间,积极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无从事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情形,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在2024年度通过查阅募集资金相关的银行对账单、财务凭证、列席董事会会议以及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监事会在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检查中,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资金安全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提高资产回报率。该项投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资产、重大出售资产行为。未发生内幕交易以及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八)关于关联交易的合理性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和交易定价等方面有不规范或违法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三、2025 年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5 年,公司监事会将以公司规范管理为目标,继续履行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监督职责,监督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对公司财务、对外投资和投资管理、内部控制履行监督职责,为公司的规范经营和稳定、健康发展而努力。2025 年度监事会重点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督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二)加强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监督,确保公司执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合规性,积极防范或有风险。
(三)定期及不定期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重点围绕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对外投资活动开展监督工作,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不断提高。
(四)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提升履职能力。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