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国际:开创国际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王昭)
公告时间:2025-03-28 19:21:05
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王昭作为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的工作中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对重大事项发表了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昭,女,1979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曾任北京
市朝阳区第十二届政协委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特聘教授。现任北京均衡博弈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北京物资学院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公司独立董事。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没有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具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保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 会议出席及投票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应参加公司董事会 11 次,股东大会 5 次,提名委员会 3 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所有会议均亲自出席。
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与管理层进行充分的沟通,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判断,审慎行使表决
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指导与监督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对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出现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所审议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范畴,公司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
(二) 年报审计工作
本人重点关注年报审计工作,采取多种履职方式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进行充分沟通,包括但不限于聆听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关注会计师关注的重大事项,督促会计师按规定的计划安排完成年度审计工作。
(三) 与投资者沟通情况
2024 年 9 月 26 日,本人亲自出席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进
行沟通交流,回答了投资者关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除了现场方式,本人还通过视频、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海外企业运营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等多方面信息,为本人正常履职提供有利支撑。
三、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 关联交易情况
2024 年 3 月 15 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日常经营业务需要,涉及租入资产、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接受劳务等,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且不存在重大依赖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存在损害另一方利益的情形。本人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3 月 15 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了《关于签订<金融服务框架
协议>的议案》,本人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优化本公司财务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本公
司的独立性。本人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3 月 15 日、2024 年 8 月 15 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了《关于
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本人认为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光明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等监管指标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公司在光明财务公司开展的存款业务资金安全、可回收,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2024 年 6 月 26 日,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了会议,并审议了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符合所聘任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2024 年 12 月 4 日、2024 年 12 月 13 日,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参
加了会议,并审议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的议案》(宋利明)、《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的议案》(李熙晨),本人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符合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提名及选举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发现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四、 总体评价
2024 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能够遵守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应有的努力。
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昭
2025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