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智家: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李世鹏)
公告时间:2025-03-27 19:29:59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李世鹏)
作为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智家”或“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制度》,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 2024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本人简介
本人李世鹏,男,生于 1967 年。拥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士和硕士学位,
美国里海(Lehigh)大学博士学位。本人在物联网技术、人工智能等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现任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研究院讲席科学家、低空经济分院执行院长。在此之前曾任微软亚洲研究院首席研究员、副院长,科通芯城集团首席技术官,科大讯飞集团副总裁,深圳市人工智能与机器人研究院执行院长、首席科学家。本人是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国际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协会会士(IEEE
fellow)。被 Guide2Research 列为世界顶尖 1000 名计算机科学家之一,2020 年
在中国大陆排名前 20 位。本人是互联网、计算机视觉、云计算、物联网及人工智能领域的知名专家。现任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担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以确认函提交董事会,就独立性与公司进行定期动态确认。本人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本人及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符合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同时,本人具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可以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本人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发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全部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公司报告期内召开的4次董事会及3次战略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会议、1次独董专门会议。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五次股东大会(含类别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前述会议,听取了现场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更好地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三)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具体履职情况如下:(1)在履行战略委员会委员职责中,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未来布局中的新业务增长点及匹配能力、AI相关发展中公司的机会及应对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推进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对于公司空调项目投产,认为提升公司空调产品的研发及生产能力,巩固和优化公司空调的全球供应链布局,有助于提升公司空调产品的市场份额,扩大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对于受托物流资产,认为公司拟通过受托表决权的方式,实现对日日顺的控制,在海尔智家家电业务的物流服务体系上形成同一个公司、同一个团队、同一个目标,全面打通业务体系与物流体系之间用于链接的人员、系统和数据接口,可以实现提升运营效率、加
速公司业务模式变革落地以及打造新的业务增长点之目的。(2)在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中,对于现有董事会结构的多元性、结构搭建、独立董事独立性等,以及对于管理层团队的胜任能力进行了审视,确保公司治理的合规、完善;(3)在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责中,参与审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方案内容及制订程序等,就员工持股计划的推出、股权激励的进展等进行了审议。综合前期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及实际需求,保持了前期对于员工持股计划考核指标的升级优化成果,以使方案保持促进激励对象对于公司综合竞争力的整体关注,确保方案能够保障公司长期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综上,本人通过战略委员会对公司战略发展机会、通过提名委员会对于公司人才配备、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薪酬考核机制等发挥作用,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支持。
(四)公司考察及得到的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条件。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列席股东大会、保持与董事长及管理层或负责团队有效沟通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薪酬考核机制等,就公司所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规划、财务数据、内控建设、激励机制等情况,与公司充分交换意见。参加了公司组织的战略主题研讨会,在涉及未来业务发展、ESG深入开展的实施路径及未来布局、数字化转型等主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积极深入的探讨,以期相关建议及观点能够对于管理层在战略布局、前沿研究、落地路径等方面有所裨益。本人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重要事项的汇报。在对相关议题内容以及关注内容进行深入了解的基础上,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管理出谋划策,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公司对独立董事开展的现场考察和交流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保障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报告期内,本人能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广大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法规及制度要求,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相关部门进行积极沟通,就定期报告及相关
财务指标进行询问和交流。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和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审议工作规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年度报告编制和
披露过程中积极履行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对审计结果等进行审
议,勤勉尽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公司重大展会等方式,积极与投资
者沟通交流,解答中小股东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中小股东间的互
动,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十分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中小股东
利益。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发生的财务公司风险评估、预计担保、开展外汇衍
生品业务等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另外就接受物流表决权委托事宜召开了
独董专门会议,具体情况如后附:
序号 时间 会议届次 重点关注事项 独立意见涉及事项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
3 月 十一届董事会第 对外担保等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财务公司
1 27 日 九次会议 风险评估报告、对外担保、外汇衍
生品业务、大宗套期保值业务等)
10 月 独立董事专门会 签署表决权委托 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暨关联交易
2 29 日 议
本人认为前述事项均合法合规,并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报告期内,公司
在规范运作方面不存在重大风险事项。
本人发表的上述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均可详见公司于对应会议的次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独立意见全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内容参见公司关于
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勤勉、独立履职,谨慎地行
使广大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法规及制度要
求,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2025年任期内,本人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从而促进公司提高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继续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现任):李世鹏
2025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