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铜业: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审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7 18:17:40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审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二零二四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我们在 2024 年召开了四次会议,分别:审核确认了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二零二三年度报告并对公司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对外担保等出具了书面意见,审核通过了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对公司审计机构聘请提出了建议;审核确认了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的二零二四年一季度报告;审核确认了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的二零二四年半年报,并听取了会计师对二零二四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汇报;审核确认了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的二零二四年三季度报告。
2、我们审阅了公司编制的二零二三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书面意见,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已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意将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提交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我们听取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汇报的审计过程、审计发现、审计调整等事项,认为其在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4、我们在审计师出具了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已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妥善编制,在有关重大事项方面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财务状况及二零二三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5、我们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认为安永华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独立审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签署:李水弟、柳习科、朱星文、王 丰、刘淑英、赖 丹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审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5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