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银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时间:2025-03-26 18:31:21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号)等法律法规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银行”)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和审慎严谨的态度,经审阅相关议案,在全面了解、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现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青岛银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青岛银行预计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
的常规业务,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青岛银行和股东的整体利益。我们同意《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青岛银行独立董事邢乐成先生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回避发表意见。
三、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职工奖金提取及行级高管人员绩效发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青岛银行2024年度的行级高管人员绩效发放,符合青岛银行的整体业绩增长及相关岗位履职情况,不存在损害青岛银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职工奖金提取及行级高管人员绩效发放的议案》。
四、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青岛银行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未发现青岛银行内部控制在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方面存在重大缺陷。我们同意《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占用资金的独立意见
1.担保业务是青岛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常规银行业务之一。2024年,青岛银行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规定,除经监管机构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的金融担保业务外,没有其它需要披露的重大担保业务事项。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青岛银行不存在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六、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独立意见
衍生品交易业务是青岛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常规银行业务之一。2024年,青岛银行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规定,重视该项业务的风险管理,对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是有效的。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邢乐成(回避事项除外)、张旭、张文础、杜宁、范学军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