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瑞泽: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展期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26 17:06:43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5-006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3 月 26 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展期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与副总经理赵立新先生签订了《借款协议》,公
司向赵立新先生借款人民币 1,5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3 个月,自借款发放日(2024
年 12 月 30 日)起计算,借款年利率为 3.1%。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8)。
现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与赵立新先生签署了《<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意将上述
借款的期限延长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借款金额、利率保持不变。
(二)关联交易事项
赵立新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赵立新先生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借款展期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情况
2025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展期的议案》,该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通过。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赵立新先生:男,1978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赵立新先生系公司副总经理,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经网络查询,赵立新先生诚信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借款利率依据市场化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赵立新
乙方: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延长借款期限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1、延长后的借款期限:双方一致同意将原协议中的借款期限延长,新的借
款期限自 2025 年 3 月 30 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
2、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保持不变,按照原协议约定的 3.1%/年执行。
3、还款方式:乙方应在新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一次性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利随本清。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展期,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 1,500 万元借款展期外,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与赵立新先生
及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同意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具体意见如下:
经审核,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展期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借款展期发生的金额,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借款利率不变,依据市场化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