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维数字: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宏)
公告时间:2025-03-24 21:08:38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宏)
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12月31日,作为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尽责、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公司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做到认真参加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积极了解和评价公司的运作和经营决策情况,审慎出具独立董事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现将本人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刘宏先生,1967年出生,哈尔滨工业大学机电控制及自动化专业获博士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历。1996年-1999年期间在北京大学计算机领域担任教师(讲师),1999年-2007年期间在北京大学人工智能领域担任副教授,2007年至今担任北京大学深圳校区人工智能领域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担任本公司创维数字(000810.SZ)、中国平安(601318.SH/02318.HK)、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会前积极、主
动地收集相关议案的背景等资料,做到按时参会,认真参与各项议案讨论,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较好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和权限。
本人不存在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姓名 应参加次 实参加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实参加次
数 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议 数
刘宏 5 5 0 0 否 2
(二)专门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审计委员会、1次战略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不存在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应参加次数 实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出席会议
刘宏 6 6 0 0 否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审议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会计政策变更,计提与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变更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计提2024年1-11月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本人出席了全部审计委员会会议,对所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在履职过程中,本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从稳健经营和符合公司业务长期发展等角度出发,为公司的经营规划等提出建议,助力公司提升创新性和竞争力,保障公司稳健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未召开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规则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议公司在人工智能领域相关产业发展 的布局规划,公司计划围绕智能终端、宽带设备、专业显示等核心业务,打造智能化产品矩阵,重点发展智能交互、图像识别、语音识别等核心技术。通过与科技巨头、高校及科研机构的合作,提升产品智能化水平,推动人工智能与数字业务的深度融合。本人出席了全部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对所审议事项均
表示同意。
4、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出席了1次提名委员会的会议,审议聘任公司总经理、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议案。本人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对提名高管的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对调整高管职务的情况进行了解,最终对所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规则积极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参加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应参加次数 实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次数 出席会议
刘宏 2 2 0 0 否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核查意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且现场办公时间的工作日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履行职责。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机会,深入公司现场,全面了解研发、生产及经营情况,实地考察募投项目进展,确保项目有序推进。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深入交流,掌握经营布局、制度建设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通过电话、邮件、现场等方式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经营动态,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2.5个工作日,符合相关要求。凭借在人工智能领域的专业知识,行业应用模型及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行业应用,与管理层和研发部门深入探讨,提出建议,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公司产品及技术的融合,助力技术落地实施。同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市场变化及传媒报
道,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全面了解生产经营状况。通过以上工作,本人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与外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及时了解、掌握各定期报告的工作安排,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时,在对定期报告审核的过程中,能够尽到保密义务,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在报告期内,本人始终关注公司研发、生产和财务状况,尤其是人工智能技术等于公司未来发展中应用的布局与规划,积极了解经营风险。对董事会审议议案,认真查阅资料,深入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了解情况。凭借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保持工作独立性,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公司各项议案,本人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并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对涉及公司研发、技术及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股东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高管职务调整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同意聘任赫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张恩利先生为
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在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等,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以上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此外,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于2024年12月26日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1、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总结了本人在2024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在此,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所提供的积极支持与配合。
2025 年,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谨慎的原则履行职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特别是利用自己计算机视觉、智能机器人等方面的专业能力为公司经营发展及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效建议,全力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宏
2025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