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能环境:高能环境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19 20:38:44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 2024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徐盛明先生、王竞达女士和刘力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徐盛明先生、王竞达女士和刘力女士的任职经历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