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18 19:42:37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 年度,我们作为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现任成员为独立董
事孙晓伟先生、李治国先生和董事仇葳先生。报告期内,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其中孙晓伟主任委员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深会计从业人士。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的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并发表了意见,会议的召集、召开
与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议案内容
本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以下 1 项议案:
1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2024 年 3 月 18 日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以下 11 项议案:
1、《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2024 年 4 月 25 日
6、《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8、《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 2023 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10、《关于制定<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2024 年 7 月 30 日 本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以下 3 项议案: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议案内容
1、《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终止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以下 1 项议案:
4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2024 年 8 月 20 日
1、《关于拟受让苏州猎奇智能设备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以下 2 项议案:
5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2024 年 10 月 25 日 1、《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24 年 1-9 月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以下 2 项议案:
6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2024 年 12 月 11 日 1、《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2024 年 1 月,我们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容诚所”)沟通了 2023 年度审计计划及关键审计事项,并审阅了相关材料。
2024 年 4 月,我们再次与容诚所对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进展和重点事项进行沟通。
容诚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4 年 12 月,我们与容诚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负责人召开审前
沟通会议,就 2024 年度审计总体审计策略、具体审计计划以及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认为容诚所的审计计划制订详细、责任到人,可有力保障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2、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我们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认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公司的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对于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经审查,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积极协调相关事项,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协助公司顺利完成审计工作。
四、履职情况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全体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督促公司建立合理有效的内控制度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公司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保证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5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公司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