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盛体育: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二次修订稿)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14 18:00:42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体育 公告编号:2025-010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本次发行完成后摊薄即期回报、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及相关承诺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财务指标测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1)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 2025 年 6 月底完成,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发行时间最终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后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2)假定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计算,本次发行 4,801.42万股(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募集资金总额为 33,000.00 万元(含本数),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因素的影响。
(3)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5)根据公司业绩预告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分别为-2,800 万元、-4,835.22 万元。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
①公司经营情况得到改善,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到盈亏平衡,非经常性损益为 0;
②公司经营情况得到明显改善,2025 年度业绩恢复至 2021 年度水平,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45.49 万元(与 2021 年度持平),非经常性损益为 0;
③公司经营情况得到明显改善,2025 年度业绩恢复至 2019 年度水平,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452.58 万元(与 2019 年度持平),非经常性损益为 0。
(6)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不考虑除 2025 年度预测净利润以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7)在预测 2025 年末发行后总股本和计算每股收益时,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总股本的影响,未考虑期间可能发生的其他可能产生的股份变动事宜。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数额、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2、本次发行对发行完成当年公司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测算
2024 年度 2025 年度/2025 2025 年度/2025
项目 年末 年末
/2024 年末 发行前 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16,391.98 16,391.98 21,193.40
预计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33,000.00
本次发行股份数(万股) 4,801.42
假设 1:公司经营情况得到改善,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到盈亏平衡, 非经常性损益为 0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800.00 - -
(万元)(扣非前)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835.22 - -
(万元)(扣非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扣非前) -0.17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扣非前) -0.17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扣非后) -0.29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扣非后) -0.29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前) -4.89%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后) -8.45% - -
假设 2:公司经营情况得到明显改善,2025 年度业绩恢复至 2021 年度水平,2025 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45.49 万元(与 2021 年度持平),非经常性损益为 0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800.00 445.49 445.49
(万元)(扣非前)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835.22 445.49 445.49
(万元)(扣非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扣非前) -0.17 0.03 0.0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扣非前) -0.17 0.03 0.0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扣非后) -0.29 0.03 0.0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扣非后) -0.29 0.03 0.0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前) -4.89% 0.79% 0.7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后) -8.45% 0.79% 0.76%
假设 3:公司经营情况得到明显改善,2025 年度业绩恢复至 2019 年度水平,2025 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452.58 万元(与 2019 年度持平),非经常性损益为 0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800.00 2,452.58 2,452.58
(万元)(扣非前)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835.22 2,452.58 2,452.58
(万元)(扣非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扣非前) -0.17 0.15 0.1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扣非前) -0.17 0.15 0.1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扣非后) -0.29 0.15 0.1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扣非后) -0.29 0.15 0.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前) -4.89% 4.39% 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后) -8.45% 4.39% 3.33%
注: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规定计算。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将较发行前出现较大规模增长。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开始实施到产生预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本次发行后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在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公司投资者即期回报将被摊薄。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总股本亦相应增加,虽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实现需一定过程和时间,如果未来公司业绩不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公司的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下降的风险,公司原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将用于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国际赛车场项目,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体育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行业地位,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关于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一章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概要”中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介绍以及“第二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
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中关于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的相关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公司现有业务的扩展和延伸。公司自上市以来,专注体育运动业务开展,以体育赛事经营、体育俱乐部经营、体育场馆经营、体育装备制造与销售与市场营销服务为主要经营业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国际赛车场项目”是公司体育场馆经营业务的重要扩展。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现有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为公司提供新的盈利增长点,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