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岩大地: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时间:2025-02-23 15:31:53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5-007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立建先生、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牛辉先生、高 级管理人员刘艳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持有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34,504,227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股本的比例 27.73%)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立建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拟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3,732,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股本的比例 3.00%)。其中,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股本的 1%;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股本的 2%。
持有公司股份222,317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股本的比例0.18%)的高级管理人员刘艳女士,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5,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股本的比例 0.04%)。
持有公司股份165,896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股本的比例0.13%)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牛辉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1,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股本的比例 0.03%)。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王立建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刘艳女士,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牛辉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占本公司总股
占总股本的比 本提出回购股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股)
例 份后股本的比
例
控股股东、实
王立建 际控制人、董 34,504,227 27.23% 27.73%
事长
刘艳 董事会秘书 222,317 0.18% 0.18%
牛辉 董事、副总经 165,896 0.13% 0.13%
理
合计 34,892,440 27.53% 28.05%
注 :截至 2025 年 2 月 10 日,公司总股本是 126,731,886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持有公司股份 2,317,465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立建先生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公司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本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3 月 18 日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3,732,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94%,占本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股本的 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剔除回购股份后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股本的 2%)。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变动事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高级管理人员刘艳女士、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牛辉先生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以及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减持期间:本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3 月 18 日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占本公司总股
拟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的比 本剔除回购股
股东名称 职务
(股) 例 份后股本的比
例
刘艳 董事会秘书 55,500 0.04% 0.04%
牛辉 董事、副总经 41,400 0.03% 0.03%
理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变动事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本次减持计划符合相关要求。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拟减持的股东王立建先生承诺
本次拟减持的股东王立建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若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前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在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份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拟减持的股东刘艳女士承诺
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刘艳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若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前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在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份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拟减持的股东牛辉先生的承诺
1、本次拟减持的股东牛辉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若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承诺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因本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 2020 年 12 月 1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股东牛辉先生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为公司的副总经理,牛辉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若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前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直接和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在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份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上述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