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胜达: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2-11 17:51:51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5-001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票认购方
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3,529,411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3,529,411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2 月 17 日。
一、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胜达”)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一) 向特定对象发行同意注册情况
2023 年 7 月 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
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5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二)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 76,164,705 股股份已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手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三)锁定期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新胜达”)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根据前述限售期安排,除杭州新胜达之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已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杭州新胜
达所持有的股份,限售期为 18 个月,对应股票数量为 3,529,411 股,将于 2025 年
2 月 17 日上市流通。
二、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 2023 年 8 月 17 日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登记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
为 495,633,712 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24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
日公开发行 55,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550
万张,2020 年 7 月 23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债券代码“113591”。“胜达转债”自 2021 年 1 月 8 日进入转股期,转股期为 2021
年 1 月 8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2023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胜达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胜达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2023年 12 月 26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胜达转债”全部赎回。因可转债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股本总数增加,截至2023年12月26日,公司股本总数变更为550,031,864股。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事项。
三、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为杭州新胜达。杭州新胜达承诺如下: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8 月 17 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其限
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交所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 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 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 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 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新胜达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 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发表意见 如下: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限售股解除限 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大胜达对本次限售股 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大胜达本次 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3,529,411 股,均为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
股;
(二)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2 月 17 日;
(三)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序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 剩余限售
号 认购对象名称 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流通数量 股数量
(股) 本比例(%) (股) (股)
1 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 3,529,411 0.6417 3,529,411 0
合计 3,529,411 0.6417 3,529,411 0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限售期
(股) (月)
1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529,411 18
合计 3,529,411 18
七、 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类型 变动数前(股) 变动数(股) 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529,411 -3,529,411 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46,502,453 3,529,411 550,031,864
股份合计 550,031,864 - 550,031,864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