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鸡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等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01-16 16:15:37
证券代码:300798 证券简称:锦鸡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债券代码:123129 债券简称:锦鸡转债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等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
任期将于 2025 年 05 月 05 日届满,鉴于近期有董事在任期内辞任,根据规则需
要在 60 日内完成补选。为保证公司相关组织机构工作有序开展,公司拟启动相关组织机构换届选举工作。
2024 年 12 月 2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
《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公告,要求上市公司应当
在 2026 年 01 月 01 日前,按照《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及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等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拟于近期提前进行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时修订公司章程。第三届监事会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立时停止运作。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立之前,监事会或者监事应当继续遵守证监会原有制度规则中关于监事会或者监事的规定。
为切实维护、保障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提案权、董事提名权等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董事候选人提名等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事项提示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组成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包括 6 名非独立董事(其中 1 名职工代
表董事)、3 名独立董事。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3 名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董事的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表决。
股东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第三届董事会书面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书面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提名人不得提名与自身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应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程序
1、符合条件的提名人应按本公告说明以书面方式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收到提名人提交的候选人名单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交的审查通过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当在股东会通知公告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候选人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为董事候选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任关闭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有独立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 10 名股东
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 5 名股
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最近 12 个月内曾经具有第 1 项至第 6 项所列情形的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2、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3、具有 5 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
4、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下列不良记录:
(1)最近 36 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3)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3 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4)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5)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 2 次未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 12 个月的;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5、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
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6、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含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7、在同一上市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 6 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该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8、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其他说明
(一)提名人提供的资料
1、董事候选人提名表(提交原件,格式见附件)。
2、被提名董事候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被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表、学历证明、学位证明、职称证明等;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另需提供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
4、其他文件。
(二)提名人为股东的,则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1、股东身份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持股凭证。
2、股东身份为机构的,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持股凭证。
(三)提名方式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
2、提名人提名资料应于本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起 10 日内送达(邮寄送达的,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以方便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保障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红武、雷蓉
联系电话:0523-87676328
传真:0523-87676328
电子邮箱:zhanghongwu@jinjidyes.com、leirong@jinjidyes.com
地址:江苏省泰兴市滨江镇新港南路 10 号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01 月 16 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提名表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表
姓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身份证号码
提名人基 法定代表人/执行 股东证券账户号
本情况 事务合伙人 码
联系电话 提名日收市持股
数量
被提名董事候选人类别 □非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
被提名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 □是 □否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
个人简历 等单位的工作情况以及最近 5 年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况)
(持有公司股票情况;是否存在《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