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柯迪: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1-15 19:12:2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柯迪”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就爱柯迪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55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66,371,681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99,999,992.48 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3,527,214.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6,472,778.48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031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根据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及三电系 123,300.00 118,647.28
统零部件生产基地
二、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一)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
公司为进一步提升生产及管理效率,推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前提下,拟对“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及三电系统零部件生产基地”
在原实施地点“墨西哥瓜纳华托州 Irapuato 市的 Castro del Río VI - Phase 1”的
基础上增加一个实施地点,新增的实施地点位于“墨西哥瓜纳华托州 Irapuato 市
的 Av. Río San Lorenzo 1541, ParqueTecnoindustrial Castrodel Río”,两地点紧密
相邻,有利于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并有效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实现公司资源合理配置。
(二)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项目名称 增加前实施地点 增加后实施地点
墨西哥瓜纳华托州Irapuato市
的Castro del Río VI - Phase
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及三电系 墨西哥瓜纳华托州 Irapuato 1;
统零部件生产基地 市的 Castro del Río VI - Phase 墨西哥瓜纳华托州Irapuato市
1 的Av. Río San Lorenzo 1541,
Parque Tecnoindustrial Castro
del Río
三、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及三电系统零部件生产基地”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不会对上述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及三电系统零部件生产基地”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有利于公司整体厂房及设备的优化布局,提高生产及管理效率,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实现募投项目产能,满足公司业务增长的需求,符合公司今后长远发展规划。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公司履行的内部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在保留“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及三电系统零部件生产基地”原实施地点“墨西哥瓜纳华托
州 Irapuato 市的 Castro del Río VI - Phase 1”的基础上新增实施地点“墨西哥瓜
纳华托州 Irapuato 市的 Av. Río San Lorenzo 1541, Parque Tecnoindustrial Castro
del Río”。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适当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推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和投资总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己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郭煜焘 魏博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