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频三: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1-15 17:37:46
证券代码:300647 证券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25-001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同意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事项以金融机构或类金融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签订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或类金融企业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2024年5月17日分别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近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金额为8,000万元。同时,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超频三”)就上述事项分别与北京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由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作为保证人分别签署的保证合同均简称为“合同1”,由惠州超频三作为保证人签署的保证合同简称为“合同2”),现将上述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 1 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保证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
3、债务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16,000万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补偿金、损害赔偿金、担保物保管/维护/维修的费用、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7、保证期间:主合同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合同 2 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保证人: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3、债务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8,000万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7、保证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为34,120
万元(共同担保不再重复计算),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4.50%,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或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的担保。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33,120万元。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四、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杜建军);
2、《最高额保证合同》(刘郁);
3、《最高额保证合同》(惠州超频三)。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