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环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公告时间:2024-12-31 20:17:3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对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环科”或“公司”)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施丹、王杰
(三)协办人:王磊
(四)培训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
(五)培训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城港路 159 号
(六)培训人员:王杰
(七)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等相关人员
(八)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结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要求,重点向培训对象介绍了最新监管态势、持续督导工作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募集资金运用管理要求、主要人员合规交易、关联方交易行为规范、信息披露注意事项、2024 年以来重要政策解读等相关规定,并辅以案例说明的形式,加深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披露要求的理解。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中集环科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
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披露要求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施丹 王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