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得科技: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30 19:41:06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9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
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2,132,0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2,132,0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1 月 7 日。
2024 年 12 月 30 日,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 40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 213.2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3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5 月 20 日至 2023 年 5 月 2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
反馈。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 日披露了《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 年 6月 8 日,
公司披露了《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7)。
4、2023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 40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 2,132,000 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历次授予情况
授予日 授予价格 授予人数 授予数量 授予后剩余数量 登记完成日期
(元/股) (人) (万股) (万股)
2023年6月26 日 6.85元/股 40 410.00 0 2023年7月7日
注:公司 2024 年 5 月 28 日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
议案》,同意向全体股东每股送红股 0.3 股、以公积金转增 4,335 万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18,785
万股,本次转增后,授予数量为 533 万股。
(三)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后的调整情况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无调整。
(四)本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已届满
公司《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 限售比例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40%。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登记日为 2023 年 7 月 7 日,至 2024 年 7 月 8 日,第一个限售期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第六章、第四条“额外限售期”的相关规定,所有限制性 股票的持有人在每批次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 6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 转让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将在上述各批次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 6 个月后统一办理各批次满足解除
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具体以实际办理的解除限售时间为准。
(二)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3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件。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情形,满足解除限售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 (特殊普通合伙)审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第一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 计:2023 年度,公司
所示: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指标 348,194,436.00 元,较
第一个解除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 2022 年营业收入的
限售期 率不低于30%或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 ,20 2 3 年 增长率为 51.69%,达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到业绩考核目标,满
注:1、上述“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下同); 足解除限售条件。2、上述“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并且剔除公司 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
实 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届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时根据以下 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绩效系数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解 绩效考核结果,本次
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40 名激励对象个人
个人绩效系数 100% 80% 60% 0 考核评价结果均为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 “优秀”,满足个人层
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个人绩效系数。 面考核要求,第一批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 次个人层面解除限售能完全解除限售的,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 系数为 100%。
期存款利息之和。
综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业绩指标等解
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 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手续,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13.20 万股,解除限售比例为 40.00%。
三、本次解除限售具体情况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40 名,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213.20 万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13% 。本次可解除限售情况具体如下:
本次可解除 本次解除限
序 获授的限制 限售限制性 售数量占本
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股票的数量 激励计划已
(万股) (万股) 获授予限制
性股票比例
董事、副总经理、
1 张雪坚 财务总监、董事会 23.40 9.36 40.00%
秘书
2 夏帮华 董事 13.00 5.20 40.00%
3 丁胜 董事、副总经理 39.00 15.60 40.00%
4 何明 董事、副总经理 39.00 15.60 40.00%
5 汤双喜 员工 39.00 15.60 40.00%
6 薛晓明 员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