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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柯玛:青岛澳柯玛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拟转让债权所涉及的债权资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公告时间:2024-12-27 15:31:48

目 录

声明......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2
资产评估报告 ......5
一、委托人、债权持有人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5
二、评估目的 ......9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9
四、价值类型 ......10
五、评估基准日......11
六、评估依据 ......11
七、评估方法 ......13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15
九、评估假设 ......17
十、评估结论 ......18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19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20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21
十四、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和资产评估机构盖章 ......21
附件......22
成本法评估明细表
一、 债权资产评估汇总表
二、 应收票据评估明细表
三、 应收账款评估明细表

声 明
一、 本资产评估报告是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
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 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
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
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
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 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六、 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人、债权持有人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
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七、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
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八、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
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九、 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
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青岛澳柯玛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拟转让债权所涉及的债权资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2 页
青岛澳柯玛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拟转让债权所涉及的
债权资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摘 要
青天评报字[2024]第 QDV0248 号
重要提示: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 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一、 评估目的:为满足青岛澳柯玛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拟向青岛西发
置业有限公司转让债权资产的需要,对青岛澳柯玛智能家居有限公司申报评估的债权资产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本次债权资产转让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二、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青岛澳柯玛智能家居有限公
司持有的对于威海南海融创置业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威海康润医院有限公司)的债权资产市场价值;评估范围为青岛澳柯玛智能家居有限公司申报的对于威海南海融创置业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威海康润医院有限公司)的债权资产,账面原值 30,058,435.81 元,扣除坏账准备后的账面价值为 10,374,819.32 元,包括应收票据逾期形成的债权和应收账款债权两部分。其中:应收票据共计 11 笔,账面原值 28,780,947.40 元,扣除坏账准备后的账面价值为9,829,796.53元;应收账款账面原值1,277,488.41元,扣除坏账准备后的账面价值为 545,022.79 元。
三、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四、 评估基准日:2024 年 11 月 30 日。
五、 评估方法:本次采用成本法评估,并确定最终的评估结论。

青岛澳柯玛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拟转让债权所涉及的债权资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3 页
六、 评估结论:
青岛澳柯玛智能家居有限公司申报的拟转让债权资产的账面价值10,374,819.32 元,评估价值为 23,144,995.58 元,评估增值 12,770,176.26元,增值率为 123.09%。
因此,委估债权资产在本次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11 月 30 日的市场价
值为人民币 23,144,995.58 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叁佰壹拾肆万肆仟玖佰玖拾伍元伍角捌分)。
本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9 日。
七、 特别事项说明:
(一)本报告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确定的公允价值,未考虑委估债权进行产权登记或权属变更过程中应承担的相关费用和税项;本报告评估结论与委估债权账面价值存在增减变动,评估报告中没有考虑由此引起债权持有人有关纳税义务的变化对评估结论的影响,也未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作任何纳税调整准备。
(二)本报告评估结论是在债权持有人提供的与委估债权相关资料基础上做出的,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债权持有人的责任;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是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该资料及其来源进行必要的核查验证和披露,不代表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青岛澳柯玛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拟转让债权所涉及的债权资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4 页
(三)本次委估债权资产中的应收票据均为逾期商业承兑汇票,青岛澳柯玛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最近一期通过人行行使追索权时间为 2024 年 9月 14 日,债权持有人应在本次债权转让时积极履行通知债务人等必要的法律程序,以确保债权转让的合法性及追索权的有效性。
(四)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数据未经审计。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以上特别事项对经济行为的影响。
八、 资产评估报告日:二○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正文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青岛澳柯玛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拟转让债权所涉及的债权资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5 页
青岛澳柯玛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拟转让债权所涉及的
债权资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青天评报字[2024]第 QDV248 号
青岛澳柯玛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青岛西发置业有限公司:
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共同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成本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青岛澳柯玛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拟向青岛西发置业有限公司转让债权资产事宜所涉及的债权资产在评估基准日 2024年 11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债权持有人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 委托人一及债权持有人:青岛澳柯玛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青岛澳柯玛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家居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1MA3EXTLLXF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 315 号澳柯玛工业园院内空调器厂房户
法定代表人:郑培伟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88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澳柯玛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拟转让债权所涉及的债权资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6 页
成立日期:2017 年 11 月 29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燃气器具生产【分支机构经营】;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照明器具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家具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家具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具零配件生产【分支机构经营】;家具零配件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分支机构经营】;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制造【分支机构经营】;五金产品研发;照明器具销售;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销售;软件开发;环境保护监测;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二手日用百货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鞋帽批发;鞋帽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办公设备耗材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卫生陶瓷制品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卫生陶瓷制品销售;灯具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

青岛澳柯玛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拟转让债权所涉及的债权资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7 页
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消毒器械销售;检验检测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评估基准日,智能家居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00 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总额 1,880,00 万元。其中: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3,5O0,00万元,实缴出资 1,316.00 万元,占实收资本金的 70%;青岛澳晟投资有限公
司认缴出资 702.00 万元,实缴出资 264.00 万元,占实收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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