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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梦数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23 19:13:04

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4-039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
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
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并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
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序号 修订前《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 第一条 为维护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1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2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删除(删除后,章程序号顺延)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 公司于【核准日期】经 第三条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经中国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 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3 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1,900 万股,均为向境内投资人发
股【股份数额】股,于【上市日 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并于 2024 年 6
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科创板上市。
第五条 公司注册名称:武汉达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
4 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 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Wuhan Dameng
文 名 称 : WUHAN DAMENG Database Company Limited。
DATABASE COMPANY LIMITED
第六条 公司住所:武汉东湖新 第五条 公司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
5 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999 号未 新大道 999 号未来科技大厦 C3 栋 16-19 层,
来科技大厦 C3 栋 16-19 层 邮政编码:430000。
6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600 万元。
5,700 万元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
7 新增条款 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
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六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8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 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
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等权利。
…… ……
9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7,600 万股,全部
5,700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为普通股。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
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但
10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 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本公司的股份: ……
……
第二十九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 第二十九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
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 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
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 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
11 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 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司股东自愿承诺锁定其所持股份的,锁定期
年内不得转让。 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 ……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持有本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
12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 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 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 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
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 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
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
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 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 ……
时间限制。
……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
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
列职权: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
13 和员工持股计划; 计划;
(十六)审议超出董事会决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策权限及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
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 项。
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
上述股东会的职权不得通 由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者其
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四十三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
(提供担保、关联交易除外)达 第四十三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关
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 联交易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
东大会审议: 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
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 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14 总资产的 50%以上; ……
……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 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 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超过 500 万元。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
净利润的 50%以上,且超过 500 本章程中规定的“市值”,是指交易前十
万元。 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的算术平均值。
……
第四十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 第四十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
的交易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 (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15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 资产或市值百分之一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0 万元 3,000 万元的,应当提供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
的,应当提供评估报告或审计报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计或
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者评估),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16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
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 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 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
的 2/3 时; 分之一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
股本总额 1/3 时; 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
…… 定的其他情形。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上述第(三)项规定的持股比例的计算,以股
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东提出书面要求之日作为计算基准日。
第四十七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第四十七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的地点为公司
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会议通 住所地或会议通知中确定的地点。股东会将
知中确定的地点。股东大会将设 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股东会同时
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设置网络和其他安全、经济、便捷的方式为股
17 股东大会同时设置网络和其他 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
安全、经济、便捷的方式为股东 参加股东会的,视为出席。
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会
过以上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召
为出席。 集人应当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
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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