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华股份: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20 16:16:43
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发出第一次会议通知,并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经出席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的监事一致同意发出新增议案所载事项的会议补充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下午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
集人林洁女士主持,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的交易原则,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2,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在人民币 30,000万元以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通过稳健的资金增值来维护和提高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签署<非住宅房屋搬迁补偿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土地收储事项是应杭州市钱塘区地域发展整体规划导向要求,公司所属土地属于政策性收储对象,公司将积极与政府部门加强沟通和协调,降低本次搬迁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最大程度上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交易价款是依据评估报告和双方协商沟通,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签署<非住宅房屋搬迁补偿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非住宅房屋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