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股份: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12-20 15:39:43
证券代码:688695 证券简称:中创股份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目 录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5
议案一: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须知如下: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向股东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12 月 1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4)。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14 点 30 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 41-1 号公司会议室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五)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景新海先生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三年,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公司拟聘请新会计师事务所作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需求,公司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与容诚进行了友好沟通,容诚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对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5)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6)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0014469)
(7)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 6,000 人,其中合伙人 225 名,注册会计师
1,36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名。
(8)业务信息
2023 年度,致同业务收入 27.0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 5.02 亿元)。2023 年度,致同审计上市公司客户 257 家,收费总额 3.55
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 年末,致同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815.09 万元。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41 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
处分 1 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郭冬梅
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致同
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商辉
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致同
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湘艳
199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致同
执业,2019 年成为致同技术合伙人;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5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65 万元人民币(含税),其
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5 万元。2024 年度审计费用
系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公司年报审计所需的审计人员数量、投入的工作量和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在公允合理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确定的。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容诚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三年。2023 年度,容诚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容诚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三年,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公司拟聘请新会计师事务所作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需求,公司拟聘请致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容诚、致同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与配合工作。容诚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对容诚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的辛勤工作和良好的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