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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工智:关于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9 20:21:49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 工智 公告编号:2024-
205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
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召开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刊登于《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89)。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2024 年 12 月 18 日分别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合伙企业(岳阳成长)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收益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出售参股公
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临时提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18
日、2024 年 12 月 20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长旭佳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旭佳泽”)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申请函》,提议将《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合伙企业(岳阳成长)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收益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旭佳泽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5.05%。公司董事会认为长旭佳泽符合提出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长旭佳泽本次提交临时提案的程序和提案内容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长旭佳泽提交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和股权登记日等相关事项保持不变,现将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
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24 年 12 月 2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财富大厦 18 楼 18G 哈工智能机器
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会议提案名称:
备注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张燕君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选举刘明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
3.00 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4.00 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合伙企业(岳阳成长)份额暨关 √
联交易的议案
5.00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收益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6.00 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 2024 年 12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和 2024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十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2024 年 12 月 13 日、2024 年 12 月 18 日、2024 年 12 月 20 日刊登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a)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b)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星期四)9: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瑞德大厦 12 楼哈工智能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0181838
联系人:王妍
联系邮箱:000584@hgzn.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瑞德大厦 12 楼哈工智能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长旭佳泽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申请函》。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2 月 20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584,投票简称:哈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A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如提案名称表,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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