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自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12-18 17:18:30
证券代码:603082 证券简称:北自科技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 年 12 月 26 日
目 录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议案三:《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8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自觉遵守。
1、本次股东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2、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务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加
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下午 13:30—14:30
准时到达会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3、股东未做参会登记或会议签到迟到的,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会议和发言。
4、股东在大会上有权发言和提问。为维护股东大会的秩序,请准备发言和提问的股东事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申请,并提供发言提纲,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5、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将手机关闭或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6、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有关议案。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若已进行会议登记并领取表决票,但未进行投票表决,则视为该股东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时作弃权处理。
7、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
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8、会议开始后,与会股东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9、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为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 14 点 30 分
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教场口街 1 号 3 号楼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振林先生
会议议程:
1、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会议主持人宣读会议出席情况
3、推选股东大会计票人、监票人
4、宣读并审议以下议案:
(1)宣读《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宣读《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宣读《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股东对议案进行表决
6、计票人、监票人统计表决结果
7、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8、签署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9、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10、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经营策略和实际需要,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指定人员办理上述变更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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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6 日
议案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审慎性、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本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信永中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6 日
议案三:《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 14,841.80 万元,本次拟使用超募资
金 4,45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8%。公司最近 12 个
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