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7 18:06:38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
券(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的次级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974 号注册。根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
为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全部采取网下面向专
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时间自 2024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7 日,具体发行情
况如下:
1、网下发行
本次债券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占本次债券发行规模的比例为 100%,即 10亿元;最终网下实际发行数量为 10 亿元,占本次债券发行规模的 100%。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期限为 3 年,品种二期限为 5 年。最终品种一发行规模
为 3 亿元,票面利率为 2.05%,全场认购倍数 2.67;品种二发行规模为 7 亿元,
票面利率为 2.28%,全场认购倍数 2.46。
2、本期债券发行过程中,发行人未在发行环节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
本期债券发行的利率以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人不存在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的行为,发行人不存在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况,发行人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的情况,发行人不存在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的情况,发行人不存在其他违反公平竞争、
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组织、指使发行人实施前款行为的情况。
本期债券存在发行人关联方认购情况,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品种二1.3 亿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购品种二 0.5 亿元。此外,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以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参与认购本期债券的情况。
3、本期债券不存在承销机构及其关联方认购情况。
本期债券发行利率以询价方式确定,承销机构不存在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的行为,承销机构不存在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况,承销机构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承销机构不存在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4、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及《关于规范公司债券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各项有关要求。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签章页)
主承销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