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恒股份: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12-13 21:18:18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鉴于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放弃行权、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拟注销对应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21.2396万份。监事会对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应注销股票期权数量无误。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且在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相关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拟回购注销对应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7.2130万股,其中涉及首次授予部分53.2280万股,回购价格为7.608元/股;预留授予部分3.9850万股,回购价格为7.424元/股。监事会对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应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无误、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合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按
规定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会
2024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