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3 19:31:35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ST新亚 公告编号:2024-097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资格的 29 名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05.997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60%。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尚需在相关部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一)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
(二)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三)授予价格:3.09 元/股。
(四)授予对象及数量:本激励计划共向 32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693.10
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 1.37%。
(五)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六)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具体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 50%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 50%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将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而新增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时回购注销。
(七)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目标值 触发值
解除限售期 考核年度 指标 (Am或 (An或Bn)
Bm)
第一个解除 净利润增长率 20% 15.00%
限售期 2023年 营业收入增长
首次授予的 率 20% 15.00%
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 净利润增长率 35% 26.25%
限售期 2024年 营业收入增长
率 35% 26.25%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依照下表确定: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A≥Am或B>Bm X=100%
净利润增长 若A/Am>B/Bm,则X=A/Am*100%
率、营业收入 An≤A<Am或Bn≤B<Bm 若A/Am 增长率
A<An且B<Bn X=0
释义:
A:各考核年度内,净利润相对于 2022 年净利润的实际增长率;
B:各考核年度内,营业收入相对于 2022 年营业收入的实际增长率;
An:各考核年度内,公司层面可(部分)解除限售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净利润增长率(触发值);
Bn:各考核年度内,公司层面可(部分)解除限售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营业收入增长率(触发值);
Am:各考核年度内,公司层面可(全部)解除限售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
Bm:各考核年度内,公司层面可(全部)解除限售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
注:1、“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个人对应的解除限售系数,如果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考评结果对应的解除限售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和不合格(D)四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考评结果(S) S≥90 90>S≥80 80>S≥60 S<60
评价标准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解除限售系数 100% 100% 80% 0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在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考核结果为 A、B,激励对象可全额解除限售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如激励对象个人当年考核结果为 C,则激励对象可按80%解除限售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其余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如激励对象个
人当年考核为 D,则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公司应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3 年 9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0 月 8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张贴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3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
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6、2023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32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93.10 万股,
7、2024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 3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65,800 股。
8、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
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50%。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12月20日完成授予登记,故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2024年12月23日开始。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现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