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家电:第十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3 19:07:40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4-092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以通讯方
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
(三)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及批准本公司《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须提交
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根据本公司未来的融资和担保需求,为保证业务顺利开展,本公司及子公司 2025年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3.8 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用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开立信用证、履约担保、银行承兑汇票等。
本公司 2025 年度预计提供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本外币贷款、开具保函、开立信用证、履约担保、银行承兑汇票等,上述事项有利于促进本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降低融资成本,保持盈利稳定,不会对本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符合本公司实际业务开展的需求,被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没有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被担保对象经营正常,偿债
能力良好,且少数股东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因此本次被担保对象的少数股东拟不按持股比例为被担保对象提供同比例担保,本公司对上述被担保对象日常经营管理参与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及批准本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
议案》(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配已实施,根据本公司《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及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23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对本公司董事会的授权,本公司对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回购价格由 6.17 元/股调整为 5.157 元/股。
本次调整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本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及批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议案的具体
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本公司《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
及 2023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授权,鉴于本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 5 名激励对象离职、12 名激励对象职务调整,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393,600 股,回购价格为 5.157 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本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二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二届监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经与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印章的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四)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2 年 A 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