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业股份: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3 17:03:42
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3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计划,容诚不能满足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时间要求,无法履行公司2024年审计项目。为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如期完成,综合考虑,公司拟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容诚沟通无异议后,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拟聘用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3、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
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总
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
3、业务规模
立信 2023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671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
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审计
收费总额 8.32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6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2.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金 诉讼(仲裁)结果
事件 额
尚余 1,000 多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
投资者 金亚科技、周旭辉、 2014 年报 万,在诉讼过程 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
立信
中 决均已履行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2015 年重组、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保千里、东北证券、 14 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
投资者 银信评估、立信等 2015 年报、 80 万元 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
2016 年报
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
险 12.5 亿元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涉及从业人员 75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廖慕桃,201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珠海港股份、天能重工、纳思达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定,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张之祥,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或签署过中海达、珠海港股份、天能重工、锦龙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独立性
立信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188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 160 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为 28 万元人民币。系按照立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3 年度审计费用 160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增加 28 万
元,主要为 2024 年度新增内部控制审计。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为公
司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4 年 10 月 10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容
诚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计划,容诚不能满足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时间要求,无法履行公司 2024 年审计项目。为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如期完成,综合考虑,公司拟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容诚沟通无异议后,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拟聘用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容诚和立信进行了事先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鉴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资质及业务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专业胜任能力、经验和资质,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相关审计费用合理,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审计委员会同意变更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
审计费用为188万元/年(含内控审计费用),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6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8万元人民币。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