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能:江苏新能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12-13 15:59:41
江苏新能
证券代码:603693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New Energy Development Co., Ltd.)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目 录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2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议案一:......5
关于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5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 程
序号 议 程
(1)主持人宣布开会
(2)宣布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及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
1 数;宣布参加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3)选举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4)宣读大会会议须知
宣读议案:
2
(1)《关于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股东发言和提问
(2)现场投票表决
(3)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4)宣读表决结果
3
(5)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6)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7)签署会议文件
(8)主持人宣布大会闭幕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现制定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如下:
1、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2、为确认出席的股东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予配合。完成核对后,请股东在“股东大会签到表”上签到。
3、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时,会议登记终止。在会议登记终止时未在“股东大会签到表”上签到的股东,其代表的股份不计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份总数,不得参与现场会议的表决,但可在股东大会上发言或提出质询。
4、股东参加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会议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
5、要求发言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为宜。由于股东大会时间有限,公司将根据登记情况统筹安排股东发言,公司不能保证在“股东发言登记表”上登记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在股东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
6、会议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有关事项尚待调查或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回答质询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损害股东共同利益等,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7、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
8、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9、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当场公布。
10、本次会议由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议案一:
关于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4年12月4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电力市场交易工作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4〕1346号),通知规定,对于省内集中式光伏、风电,优先组织未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政策范围内的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参与绿电交易。不参加绿电交易的集中式光伏、风电全年保量保价发电小时数分别为400、800小时。不参加绿电交易的集中式光伏、风电每月上网电量扣除保量保价部分为保量竞价电量,参与省内中长期常规交易。
根据上述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公司下属子公司机组运行状况、电力市场变化等情况,为保障公司经营效益最大化,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拟与江苏国信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能销”)合作,通过双边协商、集中竞价、挂牌交易等方式,参与省内中长期常规交易。根据江苏电力市场准入条件,公司下属子公司为发电企业,国信能销为售电公司,本次交易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向关联人国信能销售电,根据目前江苏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公司下属子公司向售电公司售电,与售电公司或电力用户不发生实际结算关系,通过电网企业进行中转结算。现将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本次新增 2025 年预
计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江苏国信能源销 售电 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
售有限公司 币
注: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日止。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江苏国信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MA1N9RY76G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
法定代表人:李正欣
注册资本:20,41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1月09日
经营范围:电力燃料的采购、储运与销售;电力采购、输配与销售;天然气采购与销售;能源输出系统、分布式能源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力相关经济信息及技术咨询;节能技术开发、推广、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钢材、建筑材料、机械电器设备、五金、日用品、橡胶制品、仪器仪表、润滑油、计算机及辅助设备、金属材料的采购、储运与销售;供应链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控股股东: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联关系:国信能销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信能销总资产为7.94亿元,净资产2.31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2.62亿元,净利润0.14亿元。(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国信能销总资产为6.64亿元,净资产2.27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14.46亿元,净利润0.08亿元。(未经审计)
5、除上述关联关系和正常业务合作外,国信能销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
业务、资产、非经营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6、国信能销经营状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与其发生交易不存在重大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向关联人国信能销售电,由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国信能销签订市场化交易合同,交易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参与江苏电力市场交易业务需要,国信能销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渠道资源优势,有利于提升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公司下属子公司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交易具有必要性、合理性。本次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需要回避本议案的表决。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