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利智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2 19:25:34
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24-055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决议,公司将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 1 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如下: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00、2.00、
3.00 为等额选举
1.00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应选(6)人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李俊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廖梓成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邓寿铁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丁鹏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张路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刘信国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应选(3)人
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王政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郭德轩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陈九波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 应选(2)人
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杨永发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3.02 选举王跃飞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以上第 1、2、3 项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本次会议应选非独
立董事 6 人、独立董事 3 人、股东代表监事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即可,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关飞
电话:020-86733958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 1 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电子邮箱:stock@honglitronic.com
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2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219
2、投票简称:鸿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
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