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特斯: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公告时间:2024-12-12 19:16:16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组织券商”) 受委托担任Beta Metric Limited(新佰视界有限公司)、无锡元禾重元优能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出让方”)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 转让(以下简称“询价转让”)方式减持所持有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阿特斯”)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组织 券商。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就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是否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询价转让和配售》(以下 简称“《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要求,本次询价转让的询价、转让过程与 结果是否公平、公正,是否符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的规定作出如下报告 说明。
一、本次询价转让概况
(一)本次询价转让出让方
截至2024年12月6日,出让方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Beta Metric Limited(新佰视界有限公司) 163,520,188 4.43%
2 无锡元禾重元优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9,432,166 4.32%
注:持股比例按照上市公司2024年12月6日总股本计算,下同。
(二)本次询价转让数量
本次拟询价转让股数上限为55,323,258股,受让方获配后,本次询价转让情 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转让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占所持股份 转让股份来源
(股) 比例 比例
1 Beta Metric Limited(新佰视界有限公司) 27,661,629 0.75% 16.92% 首发前股份
2 无锡元禾重元优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7,661,629 0.75% 17.35% 首发前股份
(三)转让方式
出让方作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阿特斯首发前股东,根据《询
价转让和配售指引》有关规定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方式转让股份。
(四)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确定原则
股东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
让的价格下限。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华泰联合证券向投资者发送《阿
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认购邀请
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4年12月6日,含当日)前20
个交易日阿特斯股票交易均价的70%,符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中有关询
价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
(五)本次询价转让价格确定原则
1、询价转让价格确定与配售原则
组织券商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本次配售采取“认购价格优先、认购数
量优先及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询价转让价格和认购对象。
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股数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55,323,258股),
询价转让价格、认购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根据序号先后次序
为优先次序):
(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将按认购数量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
计;
(3)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申报价格及认购数量都相同的,将按
照《认购报价表》发送至本次询价转让指定项目邮箱时间(若发送了多份认购
报价表的以邮箱收到的第一份有效报价单为准),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时
间早的有效认购将进行优先配售。
若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等于或者超过55,323,258股,当全部有效申购的股份总数等于或首次超过55,323,258股时,累计有效申购的最低认购价格即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依据此价格按簿记排序顺序向各认购对象依次顺序配售,高于本次询价转让价格的有效认购量将全部获得配售,与本次询价转让价格相同的有效认购量则按申购数量由大到小、申购时间由早到晚的原则进行排序并依次配售,直至累计配售股份数量达到55,323,258股。
若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少于55,323,258股,全部有效认购中的最低报价将被确定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组织券商将根据有效认购股份总数确定出让方的股份转让数量,所有有效认购的投资者将全部获得配售。
2、对询价转让结果进行调整的方法
截至2024年12月9日(T日)9:15时,若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少于55,323,258股,转让方与组织券商将协商确定是否启动追加认购程序。
组织券商优先询问有效认购的询价对象是否依照已确定的转让价格追加认购,如参与追加认购,相应追加转让数量;若上述询问后认购仍不足的,组织券商可向其他特定机构投资者询问是否依照已确定的转让价格追加认购,如参与追加认购,相应追加转让数量。
若最终追加后认购仍不足,组织券商将根据实际认购情况确定受让方与最终转让数量。所有有效认购的投资者将全部获得配售。最终转让的数量不超过55,323,258股。
追加认购期间,出让方和组织券商有权根据追加认购的情况提前结束追加认购程序。
出让方和组织券商将根据以上认购确认程序与规则形成最终配售结果,以上程序和规则如有未尽事宜,由出让方和组织券商协商解决。
二、本次询价转让的过程
(一)邀请文件的发送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166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
基金公司46家、证券公司33家、保险机构20家、合格境外投资者14家、私募基金51家、期货公司2家。
上述《认购邀请书》中包含了认购对象与条件、认购时间与认购方式、询价转让价格下限及分配股份的程序和规则等内容。认购报价材料中包含:
(1)投资者确认的认购价格、认购股数;(2)投资者承诺其认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参与本次认购为真实有效的意思表示;确认并承诺其自身及最终认购方不包括:①出让方、华泰联合证券,或者与出让方、华泰联合证券存在直接、间接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主体控制的机构;②前项所列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机构;③与第一项所列人员或者所列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亲属能够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机构;④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与出让方构成一致行动人,或者参与询价转让可能导致不当行为或者利益输送的其他机构,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询价转让认购的情形,但是依法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资产管理产品除外;(3)投资者承诺出让方未向其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的承诺,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自身及最终认购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4)投资者承诺按照认购邀请书载明方式确定的转让结果,认购相关股份。
(二)申购报价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4年12月9日上午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有效《认购报价表》共38份,均为有效报价,前述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转让价格、获配对象及获配情况
根据机构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询价转让价格、询价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具体规则与“一、(五)本次询价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一致,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11.88元/股,转让股份数量55,323,258股,交易金额657,240,305.04 元。
本次询价转让最终确23名受让方。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如下:
序 受让方名称 受让股数 金额 受让股份在 锁定期
号 (股) (元) 总股本占比 (月)
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8,423,258 456,468,305.04 1.04% 6
2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400,000 76,032,000.00 0.17% 6
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80,000 22,334,400.00 0.05% 6
4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00,000 15,444,000.00 0.04% 6
5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凌 1,250,000 14,850,000.00 0.03% 6
顶方圆守正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30,000 12,236,400.00 0.03% 6
7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 11,880,000.00 0.03% 6
8 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金锝至诚 400,000 4,752,000.00 0.01% 6
1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 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金锝尧典 400,000 4,752,000.00 0.01% 6
2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 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金锝仁贤8 400,000 4,752,000.00 0.01%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1 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康曼德230号 300,000 3,564,000.00 0.01% 6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2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盛泉恒元量化套 300,000 3,564,000.00 0.01% 6
利专项8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3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盛泉恒元量化套 240,000 2,851,200.00 0.01% 6
利专项4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4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方远多策略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