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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名家: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1 21:03:42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ST 名家 公告编号:2024-106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意见为:带有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是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审计工作需求,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名家汇”)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兴华所共有合伙人数量 189 人、注册会计师人
数 96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89 人。
中兴华所 2023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185,828.77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40,091.3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2,039.59 万元。
中兴华所共承担 124 家上市公司的 2023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15,791.1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
中兴华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兴华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1,468.42 万元,购
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中兴华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的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兴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行政监管措
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4 次。42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8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7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8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振,201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0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近三年签署过北京文化、科林电气等上市公司,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关国樑,于201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上市公司年
报审计、新三板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近三年签署过南华仪器等上市公司,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丽丹,2015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1年12月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质量控制复核;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含IPO)共计15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3、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费用 85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 85 万元。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费用 105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 85 万元,与上一期
财务审计费用持平,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系根据要求 2024 年度增加内控审计程序。
审计期间,中兴华所工作人员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等由公司承担。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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