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臣实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12-11 16:27:4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臣实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丽臣实业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50.00 万股,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5.5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为 102,397.50 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8,727.51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93,669.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 441C000663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总投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承诺 累计实际 募集资 节余募集
号 募投项目名称 资额 诺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入募集 金待支 资金金额 项目后续情况
(调整前) (调整后) 资金金额 付款项
广东丽臣奥威实业 已竣工投产,
1 有限公司 15 万吨绿 38,583.97 38,583.97 26,083.97 20,138.40 197.29 5,748.28 拟结项,剩余
色表面活性剂项目 募集资金补流
上海奥威日化有限 已竣工投产,
2 公司 8 万吨新型绿 18,666.74 18,666.74 10,166.74 8,716.65 546.87 903.22 拟结项,剩余
色表面活性剂材料 募集资金补流
建设项目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
3 区丽奥科技有限公 17,372.08 17,372.08 - - - - /
司绿色液体洗涤剂
生产线建设项目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 拟终止,剩余
4 有限公司信息化系 5,047.20 5,047.20 5,047.20 253.40 63.20 4,730.60 募集资金补流
统建设项目
年产 25 万吨新型绿 已竣工投产,
5 色表面活性剂生产 - - 21,000.00 19,550.80 1,035.84 413.36 拟结项,剩余
基地及总部建设项 募集资金补流
目(一期)
年产 25 万吨新型绿 部分产线即将
6 色表面活性剂生产 - - 17,372.08 13,267.80 3,425.13 679.15 投产,剩余募
基地及总部建设项 集资金补流
目(二期)
7 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 14,000.00 14,000.00 14,000.00 - - /
合计 93,669.99 93,669.99 93,669.99 75,927.05 5,268.33 12,474.61
注:“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不含项目资金利息收入。
公司主营业务为表面活性剂和洗涤用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表面活性
剂产品销量国内排名前二。截至 2021 年 9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之前),
公司长沙、上海、东莞三个生产基地表面活性剂产能合计 30 余万吨。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上海和东莞基地绿色表面活性剂产线的建设,通
过建成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 15 万吨绿色表面活性剂项目、上海奥威日化
有限公司 8 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材料建设项目、年产 25 万吨新型绿色表面
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部分产线)等项目,合计增加了 AES、LAS、
AOS 等多种绿色表面活性剂约 30 万吨。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节余金额 12,474.61 万元(不含项目
资金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13.32%。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了具体明确规定。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募集资金人民币 93,669.99 万元分别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德雅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城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与全资子公司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以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塘支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议案》,同意调整“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 15 万吨绿色表面活性剂项目”和“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 8 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材料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的募集资金 21,000.00万元用于建设“年产 25 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一期)”。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年产 25 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一期)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公司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城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全资子公司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城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丽奥科技有限公司绿色液体洗涤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集资金项目“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年产 25 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二期)”,变更的募集资金为 17,372.08 万元。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年产 25 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
项目(二期)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与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与上述银行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力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不存在任何影响协议履行的问题。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约定存
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募集资金存储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901011029200117583 募集资金专用户 598,211.80
公司长沙德雅路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