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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能源:晶科能源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0 20:31:37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4-088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为有效防范并降低外汇市场波动风险,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晶科能源”)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可有效防范外汇市场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交易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包括以下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等。
交易金额及期限: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25亿美元,期限自2025年1月1日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背景和目的
鉴于公司出口业务的外币交易金额款项通过外币结算,由于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美元、欧元等币种对人民币的市场汇率波动较大,为有效防范并降低外汇市场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可有效防范外汇市场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任意时点交易最高余额不超过 25 亿美元,期限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结合资金管理需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包括以下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日元、澳元等。交易对手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五)授权事宜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交易文件及其他有关的一切文件,办理与交易文件所述之交易相关的一切必要事宜。
(六)其他
外汇衍生品交易根据金融机构要求缴纳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证金及补充保证金,方式为占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或直接缴纳,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或反向平仓式展期的方式。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于 2025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此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购买会引发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
4、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5、法律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四、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控制措施
1、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2、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只允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3、公司已修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交易的原则、审批权限、内控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4、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6、公司内审部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五、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且公司已经制定了相应的内控制度、严格的审批程序和业务管理流程,能够及时评估、防范和化解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相关风险,有效防范外汇市场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而是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防范并降低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三)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符合实际经营需要,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已修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及风险防范措施,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
2、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晶科能源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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