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0 19:44:51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4—84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度
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明成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二〇二五年度银行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包括二〇二五年度新增的控股子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向各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折合人民币 344 亿元,各授信主体可在总授信额度范围内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在此综合授信额度内自行确定授信主体、选择银行金融机构、申请额度时所使用的具体品种、金额及期限等事宜,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各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其所在公司全权签署额度内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
议,签署期限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四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二五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质押向
投票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包括二〇二五年度新增的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质押等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 100 亿元,各抵质押主体可在总抵质押额度范围内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在总抵质押额度内自行确定抵质押主体、金融机构、金额及期限等事宜,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各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前述额度内分别代表其
所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签署期限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四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二五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包括二〇二五年度新增的控股子公司)在二〇二五年度向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融资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05 亿元,且融资利息不超过折合人民币 5 亿元。融资主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业务和信托贷款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在前述总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融资方式、融资机构、融资额度、利息及期限等具体事宜,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各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前述额度内分别代表其所在公司
签署相关文件,签署期限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四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中升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中升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 4,000 万元人民币。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全文刊载
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刊载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二五年度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主营业务在日常经营中会产生临时性的资金沉淀,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二〇二五年度新增的控股子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其中:
1、委托理财
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主要系购买低风险型或者固定收益类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任意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资金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2、证券投资
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债券投资,任意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含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资金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除债券投资外的证券投资,任意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资金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债券投资及其他证券投资的合计额度内进行调剂使用。
本次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额度的授权期限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投资期限内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项目的投出及相应项目处置等具体事宜的实施。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〇二五年度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公
告》全文刊载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刊载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四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开展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防范汇率风险,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二〇二五年度新增的控股子公司)于二〇二五年度与境内外金融机构签订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合同,品种主要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预计占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任意时点不超过等值 5,000 万美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外汇期货和衍生品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 5 亿美元额度,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签署期限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〇二五年度开展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
公告》全文刊载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刊载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四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开展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投票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〇二五年度开展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
可 行 性 分 析 报 告 》 全 文 刊 载 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 的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四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提高盈利能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二〇二五年度新增的控股子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等值 6 亿元人民币(不含实物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 40 亿元人民币额度,
额度内可循环使用,签署期限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〇二五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
公告》全文刊载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刊载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的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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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四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投票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〇二五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
可 行 性 分 析 报 告 》 全 文 刊 载 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 的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四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将通过银行办理黄金租赁业务并配套远期定向黄金购买合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预计占用保证金任意时点不超过等值 5,000 万元人民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 5 亿元人民币额度,租赁期限不超过一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全权签署有关的法
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签署期限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〇二五年度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公告》全文
刊载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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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刊载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的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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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四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投票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〇二五年度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全文刊载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二〇二五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包括二〇二五年度新增的控股子公司)将与控股股东厦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