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二〇二五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0 19:44:35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4—90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下属公司二〇二五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事项概述
为满足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达”或“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包括二〇二五年度新增的控股子公司)将与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及其下属公司开展日常交易业务。公司预计二〇二五年度与国贸控股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采购、销售商品,接受、提供劳务,房屋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94 亿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总额度内进行调剂使用。
国贸控股持有公司 39.93%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公司与国贸控股构成关联关系,与其开展日常交易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二〇二四年度第四
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该事项提交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
会二〇二四年度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厦门国
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二〇二五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参与
表决的董事会成员 4 名,以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上述
议案。关联董事王明成先生、曾源先生、苏毅先生、李勇先生、张文娜女士回避了
该议案的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
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
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
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金额 2024 年 1-10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或预计金额 月实际发生
金额
向关联方销售商 国 贸 控 股 销售商品,提
品,提供劳务和 及 其 下 属 供劳务和房屋 市场价 73,430.00 14,534.14
房屋出租 公司 出租
向关联方采购商 国 贸 控 股 采购商品,接
品,接受劳务和 及 其 下 属 受劳务和房屋 市场价 25,970.00 5,596.86
房屋租赁 公司 租赁
合计 99,400.00 20,131.00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 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内 2024 年 1- 生额占 额与预计 披露日期及
别 关联人 容 10 月实际 预计金额 同类业 金额差异 索引
发生金额 务比例 (%)
(%)
向关联方销 国 贸 控 向关联方销
售商品,提 股 及 其 售商品,提 14,534.14 37,550.00 0.40 61.29 2023 年 12 月
供劳务和房 下 属 公 供劳务和房 13 日,巨潮
屋出租 司 屋出租 资讯网
向关联方采 国 贸 控 向关联方采 (www.cninf
购产品,接 股 及 其 购产品,接 5,596.86 33,850.00 0.16 83.47 o.com.cn)
受劳务和房 下 属 公 受劳务和房
屋租赁 司 屋租赁
合计 20,131.00 71,400.00 0.56 71.81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 公司 2024 年 1-10 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低于年初预计总
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金额主要系大宗贸易行业特点所致,部分年初预计可能发生的贸
易业务因经营发展和市场情况的需要有所调整,未实际发生。
公司 2024 年 1-10 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额,实际交易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主要是受大宗贸易
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行业特点所致,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和市场情况的需要有所调整。
该差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260147498N
注册资本:165,990 万元
成立日期:1995 年 08 月 31 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 4688 号国贸中心 A 栋 2901 单元
法定代表人:许晓曦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1、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未
禁止或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国贸控股资产总额3,566.25
亿元,净资产 1,000.14 亿元;2023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6,075.32 亿元,净利润
20.59 亿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国贸控股资产总额 3,941.24 亿
元,净资产 1,122.19 亿元;2024 年 1-9 月,营业收入 3,589.34 亿元,净利润 4.61
亿元。
股权结构: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 100%股权。
国贸控股非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国贸控股持有公司 39.93%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公司与国贸控股构
较强的履约能力,交易各方按正常的商业条件设置付款条件,未发生造成坏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付款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公司尚未与关联方签署具体关联交易协议。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因国贸控股下属的部分公司为面向市场的销售终端,销售、采购商品是日常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正常合理的商业行为;租赁、接受劳务主要为租赁仓储、委托物流及物业管理等;上述交易可为公司业务服务,形成优势互补,有利于公司的主业发展。
2、关联交易的定价参照同类商品、服务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或者根据要求进行招投标,交易价格确定方式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金额占公司业务规模的比例较低,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从而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二〇二四年度第四次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参与表决的独立董事 3 名,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二〇二五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鉴于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国贸控股及其下属公司,此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与国贸控股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根据业务发展计划对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相关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本项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公司 2024 年 1-10 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实际交
易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主要是受大宗贸易行业特点所致,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和市场情况的需要有所调整。该差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同意《关于公司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二〇二五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厦门信达二〇二五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度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相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