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松股份:关于拟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0 16:53:37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公司拟聘任的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原聘任的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
3、大华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决定不再聘任原审计机构大华事务所。公司已就本次变更年度审计机构有关事项与前任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前任审计机构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均已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本次变更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6、本次变更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聘任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王国海 2023 年末合伙人数量 238 人
2023 年末执业 注册会计师 2,272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2023 年(经审
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客户家数 70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21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2023 年上市公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司(含 A、B 股)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
涉及主要行业
审计情况 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
房地产业,采矿业,建筑业,综合,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
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41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3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事
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因执业行为受
到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9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
纪律处分。6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9 人次、监督管理措
施 38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1 人次、纪律处分 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焱鑫,2006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珊珊,2015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曹智春,2008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106 万元。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根据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量和所需时间,按照相关审计业务收费标准,并参照市场和行业的情况,决定 2024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审计机构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大华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5 年,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大华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审计机构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审计机构的情况。
(二)拟变更年度审计机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在严格依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慎研究及审议,公司拟聘任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变更年度审计机构是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不存在与前任审计机构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公司与前后任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相关事项与大华事务所、天健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审计机构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审查了天健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天健事务所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可以满足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 2024 年度变更审计机构的理由充分、恰当。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事务所为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量和所需时间,按照相关审计业务收费标准,并参照市场和行业的情况,决定 2024 年度审计费用。
董事会认为:天健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符合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三)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事务所为 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天健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
(四)本次聘任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