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舜天:江苏舜天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9 18:34:55
证券代码:600287 证券简称:ST 舜天 公告编号:临 2024-039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衡所前身为始建于 1985 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脱钩改制,2013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天衡所首席合伙人为郭澳,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天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天衡所共有合伙人 85 人,注册会计师 419 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22 人。天衡所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2023 年度)的收入总额为 61,472.8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55,444.33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16,062.01 万元。天衡所为 95 家上市公司提供 2023 年年报审计服
务,审计收费总额为 9,271.16 万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金融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末,天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836.89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1 年至今,下同)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涉及人员 2 名)、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涉及人员 20
名)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魏娜,2005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至今一直在天衡所执业;2020 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 9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章贵安,2019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至今一直在天衡所执业,2022 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常桂华,2000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至今一直在
天衡所执业,2023 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 1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魏娜、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章贵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常桂华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衡所、项目合伙人魏娜、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章贵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常桂华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为 160 万元,其中财务审
计费用 12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0 万元。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项目招标采购结果,公司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为 19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50 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启动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项目选聘工作,审议选聘文件,确定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公司采用了邀请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经评审,天衡所中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项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查阅了天衡所有关资格证照、业务、人员数量和诚信纪录等信息,充分了解其执业情况,一致认可天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
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审计委员会提议由天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拟续聘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预案。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