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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博股份:关于签署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9 17:03:40

证券代码: 002103 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4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为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博股份”或“公司”)为有效提高公司资源利用效益,满足园区统一管理的需要,向关联方宁波广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博物业”)出租位于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车何广博工业园内的部分厂房、办公室及员工宿舍。租赁面积合计约为38,500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整体租金合计不超过6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以公司与广博物业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属于正常商业行为,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有效提高公司资源利用效益,并满足园区统一管理的需要,公司与广博物业签订《租赁协议》,将位于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车何广博工业园内的部分厂房、办公室及员工宿舍出租给广博物业。
租赁面积合计约为 38,500 平方米,租赁期限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整体租金合计不超过 600 万元人民币。具体
内容以公司与广博物业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二)广博物业与广博股份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利平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之规定广博物业构成本公司之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利平先生、王君平先生、戴国平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四)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广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583964126K
法定代表人:金达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 10 月 14 日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车何渡村
股权结构:宁波广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100%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服务;房屋维修;花木租赁;家政服务;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房屋租赁。
广博物业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47.57 1,107.05
净资产 72.99 133.11
2023 年度 2024 年 9 月 30 日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65.25 1,212.85
净利润 136.52 60.12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博物业与广博股份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利平先生控制的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之规定广博物业构成本公司之关联法人。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博物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关联租赁交易价格是在参考房屋所在地的市场租赁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广博物业分别签署厂房及办公室《租赁协议》、《员工宿舍之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厂房及办公室《租赁协议》
1、租赁协议主体:
出租方: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宁波广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2、租赁物位置、面积、租金、使用用途:
甲方将位于海曙区石碶街道车何广博工业园中部分厂房及办公用房(具体详见《租赁清单》)按照约定的面积、单价出租给乙方。
租赁期间,乙方需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租赁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
的规定。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以及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之前,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上述租赁房屋的结构用途。
3、租赁期限: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4、租赁保证金、租金支付:
乙方依据原租赁协议支付的租赁保证金20万元,待租期届满甲方确认乙方结清全部款项后无息退还。
租金支付:乙方应于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支付该月租金。
5、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水电费、保证金等),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全额付清之日止。
如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退租的,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员工宿舍之租赁合同》
1、租赁协议主体:
出租方: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宁波广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2、租赁房屋情况、使用用途:
甲方将位于海曙区石碶街道车何广博和谐家园部分员工宿舍出
租给乙方,供乙方满足员工住宿需求。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允许,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上述租赁房屋的结构用途。
租赁期间,乙方应确保入住员工不得损坏租赁房屋及其设备设施。如因乙方或其员工使用不善或人为原因造成租赁房屋或设施设备损
坏的,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限: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4、租赁租金支付及水电等费用承担
租金支付:月结,自收到甲方发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
宿舍租金已包含租赁房屋项下产生的冷、热水费、房间电费及公 共区域电费、清洁费等各项费用。
5、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水电费 等),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 约金,直至全额付清之日止。
如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退租的,则甲方有权 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提高公司资源利用效益。交易价格是在参考 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方式以市场公允价格 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 影响,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租赁金额
截止目前,公司已发生的向关联方出租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定 截至 2024 年 11
类别 关联人 关联租赁内容 价原则 月 30 日已发生
金额
向关联方出 宁波广博物业服务 出租厂房、办公 协议市场价 501.80
租 有限公司 楼及员工宿舍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
《关于签署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租赁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利用效益。关联交易定价方式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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