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光股份: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6 21:17:44
证券代码:301100 证券简称:风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上
午 10: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3 上午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3 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和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17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根 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 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 东账户卡及身份证在通知中 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 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 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 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来信请寄:辽宁省营口市老 边区江家房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邮编:115005(来信请注明“股 东大会”字样),传真:0417-3908517。
2、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上午 09:00—11:30,下午 2:
00—5:00
3、登记地点: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联系人:刘学霖
联系电话:0417-3908858
传真:0417-3908517
电子邮箱:fgxc@fg.ln-fengguang.com
5、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5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100”,投票简称为“风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 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
11:30,下午 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3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3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授权 先生
/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
(本单位)出席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并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表决权。
投票指示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上述表决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等选项下打“√”表示选
择。
2、委托人未做任何投票指示的,视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委托书可自行打印,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或盖章;委托人
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