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高科:关于拟签订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6 17:49:40
证券代码:002144 股票简称:宏达高科 公告编号:2024-032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协议书名称:《宏达高科产业化升级项目投资协议书》
2、项目建设主要内容:项目分两个建设模块:模块一项目的实施方式为零地技改,主要内容为将现有厂区改造升级为包括高端汽车内饰面料、功能性服饰面料、家纺面料、高性能纤维织物及复合材料生产线在内的智能工厂;模块二项目为征地新建,主要内容为建设高端功能性面料和碳纤维复合材料智能工厂及商业一体化项目,拟新增用地 90 亩(以实际出让为准)。
3、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约 20 亿元人民币(下同),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 15 亿
元(暂定数,以实际投资数额为准)。
4、特别风险提示:本事项为公司的公告,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协议书签订后,相关投资项目进度、收益等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拟签订的投资协议书中涉及项目的各项数据均为初步规划或估计数据,未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受到行业、市场等因素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投资概述
1.为进一步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并提升核心竞争力,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海宁市许村镇人民政府经友好协商,拟签订《宏达高科产业化升级项目投资协议书》( 以下简称 “《投资协议书》”)。
2.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4.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的相关人员全权办理与本次投资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政府有关部门签署和办理投资建设相关的合同等事项,办理本次投资建设所需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审批、备案等相关事项。
二、交易对方介绍
1.名称:海宁市许村镇人民政府
2.注册地址:海宁市人民大道2688号
3.企业类型:地方政府机构,隶属于海宁市人民政府
4.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5.其他说明:海宁市许村镇人民政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良好。
三、拟签订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海宁市许村镇人民政府
乙方: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宏达高科产业化升级项目”( 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在政府部门备案为
准)。
(三)项目用地
模块一项目拟选址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大桥路275号东侧,面积约170亩,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为宏达高科现有厂区土地;模块二项目拟选址海宁市许村镇站前大道西侧、客专线北侧,地块总面积约为90亩(以实际出让为准),土地性质为混合用地(工业+商业 )。
(四)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分两个建设模块:模块一项目的实施方式为零地技改,主要内容为将现有厂区改造升级为包括高端汽车内饰面料、功能性服饰面料、家纺面料、高
性能纤维织物及复合材料生产线在内的智能工厂;模块二项目为征地新建,主要内容为建设高端功能性面料和碳纤维复合材料智能工厂及商业一体化项目,拟新增用地90亩(以实际出让为准)。 本项目总投资约2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5亿元,其中模块一项目总投资8.3亿元,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6.6亿元;模块二项目总投资11.7亿元,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8.9亿元(暂定数,以实际投资数额为准)。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义务履行本协议内各项优惠政策。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做好项目落地的协调、服务工作。对于乙方项目不停产建设的实际情况,甲方做好乙方分批验收的协调工作。
(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对接相关金融机构进行合作。
(4)甲方有义务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一流的服务,协调落实好国家、省以及协议约定的各项优惠政策(政策有变化的,以各级政府制定并对外公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并协助乙方项目争取国家、省级和市级重点项目扶持资金。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须依法建设、依法经营,企业建设和生产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有关规定,并服从相关部门的管理。
(2)乙方须在约定时间内提供详细项目设计方案,项目设计方案应符合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书中的各项指标。
(3)乙方承诺项目公司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优先在海宁市转化和产业化。
(4)乙方承诺整合人才、技术、资金等方面的优质资源,全力推进本项目建设。
(5)本项目须引进国内外先进设备,工艺流程确保环保生态,废水、粉尘、废气等污染物排放符合环保标准要求,不影响周边环境。项目能耗综合水平应符合海宁市准入要求。
(6)乙方承诺该土地和厂房仅为其生产和经营目的使用,不进行转让和出租(乙方参股、控股企业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除外)。
(7)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和相关主管机关的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和厂房的用途。
(六)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乙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拟投资项目经海宁市工业投资项目准入管理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生效。各方应积极履行本协议书。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该违约方应纠正违约行为,并应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各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协议履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该友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投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项目是基于未来整体发展战略规划,通过有效整合优势资源,拓展公司面料织造业务发展空间,同时开发以高端功能性面料和碳纤维复合材料为代表的新材料业务,共同提升未来综合竞争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本次投资资金为自有资金、直接或间接融资等方式,短期内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项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用地程序取得,具体能否取得、土地面积、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 ,尚需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 、环 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程序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形,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投资项目为公司未来的中长期项目规划,总体建设周期预计较长,短时间内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其他相关不确定因素。项目尚在筹划阶段,目前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拟签订的投资协议书中涉及项目的各项数据均为初步规划或估计数据,未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受到行业、市场等因素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具体建设规划及投资金额以公司后续的立项批复文件及相关部门核准文件等为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3、拟签订的《宏达高科产业化升级项目投资协议书 》。
特此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