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济南高新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6 17:37:50
股票代码:600807 股票简称:济南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4-054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
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6 月 25 日、7 月 2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十
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4 年 1 月 19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21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2024 年 2 月 4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公司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于
2024 年 4 月 9 日、4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关于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等相关文件,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与修订。根据 2023 年年报、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募资说明书、发行保荐书、上市保荐书等相关文件中涉及的财务数
据进行了同步更新,分别于 2024 年 5 月 18 日、9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济南高新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2023 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2023 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关于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2024 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济南高新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2024 半年度财务
数据更新版)》等相关文件。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2024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
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
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公司自申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来,一直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现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政策及环境变化、公司实际情况、发展战略规划等因素,公司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发表意见:公司拟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系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政策及环境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
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根据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基于目前资本市场政策及环境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终止
后,公司将合理统筹资金安排,后续也将根据资本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采取适当融资方式,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本次申请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将在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后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