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公告时间:2024-12-06 17:13:06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殊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上海雅仕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雅仕”),由孙望平、陈京军、冉玲玲、王明玮、
王大钧、杨贵庆、张虎升、郭长吉、邓勇、郭枫、范政明、关德相 12 位自然人共同
投资组建,原名上海山也实业有限公司。公司于 2003 年 5 月 22 日成立,注册资本
为 1,500 万元,由孙望平等 12 位自然人认缴。2005 年 4 月,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
1,600 万元,由孙望平等原 12 位自然人同比例认缴,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3,100 万
元,同时公司名称由上海山也实业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雅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08
年 7 月,公司进行了股权变更,孙望平等原 12 位自然人股东变更为孙望平、杜毅、
王明玮、杨贵庆、邓勇、郭长吉、范政明、关继峰 8 位自然人股东。同年 9 月,公
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 3,100 万元,由孙望平等 8 位自然人同比例认缴,公司注册资
本变更为 6,200 万元。2009 年 6 月,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 3,800 万元,由孙望平
等原 8 位自然人同比例认缴,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 亿元,公司于 2009 年 6 月 29
日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核发的 310115000762309 号《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2012 年 10 月,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 5,500 万元,由连云港雅仕硫磺
有限公司认缴,变更注册资本后,股东是连云港雅仕硫磺有限公司、孙望平、王明
玮、杨贵庆、邓勇、郭长吉、范政明、杜毅、关继峰,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5,500 万
元,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核发的
310115000762309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3 年 2 月,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 12,500 万元,由孙望平等 9 位股东同比例减
资,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3,000 万元。同年 5 月,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 6,677.42 万
元,由连云港雅仕硫磺有限公司和江苏侬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缴,变更注册
资本后,股东是孙望平、连云港雅仕硫磺有限公司、杜毅、王明玮、杨贵庆、邓勇、
郭长吉、范政明、关继峰和江苏侬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9,677.42 万元。同年 6 月,8 位自然人股东将持有的 20%股权转让给连云港绿尚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未有变更。同年 7 月,江苏雅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名:
连云港雅仕硫磺有限公司)将持有的 5%股权转让给连云港初映企业资产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同年 8 月,连云港绿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将持有的 16.90%股权分
别转让给江苏高投成长价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
司。同年 10 月,连云港绿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将持有的 3.10%股权转让给浙江东翰
高投长三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注册资本为
9,677.42 万元,实收资本 9,677.42 万元,股东为:江苏雅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68.00%,江苏侬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 7.00%,连云港初映企业资产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5.00%,江苏高投成长价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 10.00%,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6.90%,浙江东翰高投长三角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持股 3.10%。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
新区分局核发的 310115000762309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
新区浦东南路 855 号(世界广场)33H 室,法人代表:孙望平,营业期限:2003 年
5 月 22 日至 2023 年 5 月 21 日。 根据公司 2015 年 3 月 18 日股东会决议及公司章
程规定,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将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上海雅仕投资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9,900 万元。原上海雅仕的全体股东即为上海
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公司此次变更增资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1302 号验资报告审验在案。2015 年
3 月 27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此次增资并换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注册号:310115000762309)。
2015 年 11 月 9 日, 公司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新的《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0551960R)。2016 年 10 月 8 日,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取
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50551960R)。
2017 年 12 月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类。
2020 年 6 月 17 日,公司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证监许可【2020】1180
号《关于核准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
司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公司实际已新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756,195.00 股,
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每股 9.68 元,募集资金人民币 258,999,967.60 元,公司申
请新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756,195.00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 15,875.6195 万股,注册资本
为 15,875.6195 万元,2022 年 7 月,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新的《营业执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0551960R),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
试验区浦东南路 855 号 33H 室,总部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
855 号 36H 室。本公司的母公司为江苏雅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为孙望平。
本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详见许可证)、矿产品、煤炭、
机电产品、谷物、豆及薯类、畜牧渔业饲料、棉、麻的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
销售,货运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批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
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二) 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
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香港新捷桥有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美元,ACEplorerGmbH
的记账本位币为欧元,“欧亚供应链阿克套”有限责任公司、“欧亚供应链阿拉木图”
有限责任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坚戈。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
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
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
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
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
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
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
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
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
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
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六)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
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
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
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
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
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
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
必要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