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力:北京人力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公告时间:2024-12-05 18:13:31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4 年 12 月 13 日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须知如下:
一、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以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由会议主持人安排依次进行发言,临时需要发言的股东,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发言。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发言主题应与会议提案相关。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六、会议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内幕的信息,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股东大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对于本次股东大会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应在表决票中每项非累积投票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可参考《关于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附件 2 的投票方式在表决票中对累积投票议案进行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八、本次股东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一名律师参加计票和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九、公司聘请北京中简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 2024 年 12 月 13 日 下午 15:00
会议 自 2024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时间 网络投票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会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 18 号院世东国际大厦 B 座 11 层 1108 会议
室
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会议投票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 王一谔先生
会议法律见证 北京中简律师事务所
一、会议签到
二、会议开始
核对、宣布出席现场会议股东人数及代表股权数、宣读股东
大会会议须知以及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会议议程 三、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调整董事会、监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审议《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四、各位股东就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五、宣布表决结果
六、请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大会宣读见证意见
七、宣布会议结束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之一
关于调整董事会、监事会人数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进一步适应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人力”或“公司”)治理运行需要,健全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拟对董事会、监事会设置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修订《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议案如下:
一、拟调整北京人力董事会设置
公司董事会现任成员为王一谔、郝杰、焦瑞芳、李宏、鲁桂华、张成福,其中李宏、鲁桂华、张成福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董事会人数由 7 名调整为 9 名,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
二、拟调整北京人力监事会设置
公司监事会现任成员为王禄征、高丹、张海香及李羽。在满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基础上,结合上市公司治理优化及实际运营管理需求,公司拟将监事会人数由 5 人调整为 3 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
三、对《公司章程》的修订
在对董事会和监事会人数调整的基础上,公司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原《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二条 …(二)交易标的(如 第四十二条 …(二)交易标的(如 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 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
(三)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 元;
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三)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
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 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四)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 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 额超过 5000 万元;
以上; (四)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修订前 修订后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入的 50%以上;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 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00 万元;
50%以上…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
元…
第四十三条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 第四十三条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且该 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资助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 单笔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且该控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其关联人的,可以免于适用本条前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两款规定。 的,可以免于适用本条前两款规定。
公司不得为《上市规则》规定的关
联人提供财务资助,但向非由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
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且该参股
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
同等条件财务资助的情形除外。公
司向上述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的,除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
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
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
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四条 公司下述担保事项, 第四十四条 公司发生“提供担保”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 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及 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时披露,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经 过,并及时披露。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担保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 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东大会审议:
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保;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 (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
保;… 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三)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
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前款第(三)项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