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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隆技术: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12-03 18:38:18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9 日 14: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2 月 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卫路 89 号上海国展蛟龙君澜大饭店
蛟龙厅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玲珑先生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开始
二、主持人介绍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情况
三、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代表与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四、宣读会议审议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
六、审议会议议案并进行书面投票表决
七、休会统计表决情况
八、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十、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并由相关人员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有关规定,制订以下会议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选择现场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在填写表决票时,应当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除依法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登记,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一)股东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持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则其代理人须持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或其他组织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进行登记。
(二)股东为自然人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若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则其代理人须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进行登记。
四、股东(或其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
利,并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在股东大会议案宣读完毕后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许可后进行发言。股东(或其代理人)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其姓名和所持有公司股份数,并在本次股东大会议题内容的范围内展开发言,发言应言简意赅。股东(或其代理人)发言时间不超过 5 分钟。议案表决开始后,将不再安排股东(或其代理人)发言。
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内容无关、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或者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提问,主持人或者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六、未经主持人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或拍照。开会期间请与会人员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将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
七、公司严格执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
八、公司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目 录

议案一:关于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 1
议案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
议案三: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5
议案一:
关于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24 年前三季度公司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69,371,069.44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71,850,950.98
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820,492,670.97 元。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66,67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0,002,000.00 元(含税),不向股东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4 年前三季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23.62%。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9 日
议案二: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认真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公司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一)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
2.成立日期:上会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于 1981 年正式成立,是财政部在上海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并成为全国第一批具有上市公司、证券、期货、金融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 25 层。
5.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6.截至 2023 年末,上会合伙人数量为 108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506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79 人。
7.上会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7.0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4.6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11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68家,主要行业涉及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0.69 亿元,与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3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末,上会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 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上会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2021 年已审结的案件 1 项,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已执行完毕。
(三)诚信记录
上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唐书,200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上会执业,拟从 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科举,202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上会执业,拟从 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3.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蒲艳,202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上会执业,拟从 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二)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上会审计费用定价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2023 年度审计费用 90 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上述定价原则与上会确定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协议等事项。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9 日
议案三: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益,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于低风险、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上述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资金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使用期限自前次授权到期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 2025 年 2 月 7 日至 2026 年
2 月 6 日,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品种
本次委托理财可投资于低风险、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货币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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