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科技: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1-01483号)
公告时间:2024-12-03 18:35:42
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审 计 报 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 1-01483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 lic A cco 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Xueyuan In ter na tion al Tow 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 un Road,Haid ian Di 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 a, 100083
审计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 1-01483 号
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6 月 30 日和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4 年 1-6 月份和 2023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
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贵公司 2024 年 6 月 30 日和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 1-6 月份和 2023 年度
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行,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行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贵行、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行的财务报告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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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行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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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告使用范围
本报告仅供中国航天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和航天科工深圳(集团)有限公司办理与处置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相关的审批、备案使用,不用其他用途。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基本情况
(一) 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01 年 3 月 12 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文件(银复[2001]38 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航天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分立改组为航天机电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由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公司(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峰机电技术研究设计院、海鹰机电技术研究院、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第四研究院驻内蒙指挥部(现中国航天科工动力技术研究院)、南京晨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天机电集团第二研究院二十三所(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二十三所)、中国航天工业供销总公司、中国江南航天工业集团公司、中国三江航天工业集团公司、沈阳航天新光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机电集团第三研究院第三设计部、云南航天工业总公司等 13 家公司共同出资 30,000 万元组
建,2001 年 10 月 10 日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288907;法定代表人姓名:王厚勇;企业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 116 号B座 6 层、12 层。本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投资额 投资比例
1 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公司 21,133.00 70.44%
(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2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1,800.00 6.00%
3 中国长峰机电技术研究设计院 1,743.00 5.81%
4 海鹰机电技术研究院 1,443.00 4.81%
5 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第四研究院驻内蒙指挥部 1,026.00 3.42%
(现“中国航天科工动力技术研究院”)
6 南京晨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00.00 2.67%
7 中国航天机电集团第二研究院二十三所 452.00 1.50%
(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二十三所”)
8 中国航天工业供销总公司 326.00 1.09%
9 中国江南航天工业集团公司 326.00 1.09%
10 中国三江航天工业集团公司 326.00 1.09%
11 沈阳航天新光集团有限公司 300.00 1.00%
12 中国航天机电集团第三研究院第三设计部 217.00 0.72%
13 云南航天工业总公司 108.00 0.36%
合计 30,000.00 100.00%
2001 年 11 月 15 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海鹰机电技术研究院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全
部股权 1,443 万元转让给海鹰机电投资有限公司;中国航天工业供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