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龙激光:德龙激光关于选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3 18:34:42
证券代码:688170 证券简称:德龙激光 公告编号:2024-051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苏州德龙
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龙激光”、“公司”) 业务发展和对审计服务
的需要,经公司审慎研究,结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
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已就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其对
变更事项无异议。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
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 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3 年度收入总额为 287,224.6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74,873.4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49,856.80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94 家上市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48,840.1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德龙激光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82 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 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
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
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 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纪
律处分 1 次、自律处分 1 次。
7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
施 5 次、纪律处分 2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俞国徽,201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殷李峰,201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波,202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黄绍煌,200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俞国徽、签字注册会计师殷李峰、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波、项目质量复核人黄绍煌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 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 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00 万元(不含税),其中财
务报告审计费用 7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90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
报告审计费用为 62 万元,较上期下降 16.44%,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8 万元,
较上期下降 11.95%。
二、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2023 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业务发展和对审计服务的需要,经公司审慎研究,结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同意《关于选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意见:经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进行了认真审查和评估,认为其具备审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执业资质,能客观、公正及独立地进行审
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