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房能源:金房能源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3 18:17:58
证券代码:001210 证券简称:金房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7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以邮件、专人送
达等方式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发出。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以现
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出席人员: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3 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名
(其中: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0 人、委托出席的监事 0 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忠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参与竞购平江大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本次竞购平江大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紧密契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加速公司综合能源服务的全面布局与落地,拓展公司业务领域,提升核心竞争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本次竞购事项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
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参与竞购平江大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事项,旨在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促使公司及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3 日